土耳其商标制度介绍

2020-12-03 15:04| 发布者: 君智联诚| 查看: |

  • 基本情况
 
土耳其共和国(土耳其语:Türkiye Cumhuriyeti,英语:The Republic of Turkey),简称土耳其,是一个横跨欧亚两洲的国家,北临黑海,南临地中海,东南与叙利亚、伊拉克接壤,西临爱琴海,与希腊以及保加利亚接壤,东部与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伊朗接壤。土耳其地理位置和地缘政治战略意义极为重要,是连接欧亚的十字路口。
 
土耳其文化积淀深厚,地理位置优越,自然风光优美,是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的伊斯兰教国家,被称为“文明的摇篮”。古希腊和东罗马遗迹在此汇聚,亚细亚和欧罗巴两洲在此分界,黑海、马尔马拉海、爱琴海和地中海将此环绕。这是一个兼有古典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发达与发展中的“6张面孔”的神奇国度。
 
习近平主席在2013年秋天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倡议,旨在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对接彼此发展战略,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一带一路”带来土耳其联通欧亚非大陆的天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土耳其将成为连接各大文明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开创包容性秩序和实现国际公正秩序的关键中东国家。
 
在土耳其,根据6769工业产权法的规定授予商标保护权。
 
  • 商标授权确权
 
  1. 什么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在土耳其,商标可以由任何文字之类的符号组成,包括个人名称,图形,颜色,字母,数字,声音和商品形状或包装形式,但前提是该商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
 
  1. 谁可以在土耳其申请商标保护?
 
在土耳其共和国境内注册或从事工业或商业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或根据《巴黎公约》或《建立世界贸易协定》享有申请权的人,均可享受土耳其的商标保护。除上述规定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向土耳其共和国公民提供法律和事实上保护的国家公民,应根据互惠原则在土耳其享有商标保护。
 
  1.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得土耳其的商标保护?
 
  1. 直接向土耳其专利商标局申请:
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第一种方法是直接向土耳其专利商标局提出申请。除通过《马德里议定书》提出的申请外,住所在土耳其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只能由经专利商标局授权的商标代理人代表提交。
 
  1. 通过马德里体系的国际申请:
在土耳其进行商标申请的第二种选择是使用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马德里体系。 马德里体系由两个相互补充的条约组成。这些条约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土耳其只是该议定书的成员。因此,它仅接受《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或《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的申请。在这两种情况下,提交给土耳其专利商标局的国际申请的主要条约是《马德里议定书》。
可以由在《马德里议定书》(或《议定书》和《协定》两者中)一个缔约国中有真实有效的工业或商业机构的自然人或法人,或者是该国国民或在该国有住所的自然人或法人提出申请。
为了获得国际注册,必须在原属国拥有商标注册或商标申请。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的商品和/或服务的范围是不能扩大的。
 
  1. 申请时需要提供什么信息和材料?
 
  1. 申请人身份信息。
  2. 商标图样。如果在商标中使用了拉丁字母以外的字母,则应提供在拉丁字母中的音译。
  3. 商品或服务。商品/服务采用尼斯分类。
  4. 如果要求优先权,则应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土耳其商标授权确权流程图

 
  • 土耳其专利商标局的商标申请审查
 
土耳其专利商标局的商标部门实行了一种审查制度,该制度包括程序审查,绝对理由驳回的审查,公告,异议和上诉的审查。
 
  1. 程序审查
专利商标局应正式审查申请的符合性。如果确定没有缺陷,则应完成接收日的日期,小时和分钟。申请有不足之处的,应当给予申请人2个月的补救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纠正缺陷的申请将被取消。但是,如果申请包含多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并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个别类别的费用,则应就该申请中所支付费用的一个或多个类别进行审查。
 
  1. 绝对理由驳回和公告的审查
如果专利商标局认定该申请没有任何形式上的缺陷,它应根据6769工业产权法第5条对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如果认为在该申请范围内的某些或全部商品或服务不应核准注册,则该申请在该商品或服务上将被驳回。满足申请条件未被驳回的申请,应在公报中予以公告。
同意书:如果向专利商标局提交了表明先前商标所有人明确同意该商标注册的公证文件,则不得根据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理由驳回商标申请。
 
请注意,在商标审查方面,土耳其的商标审查制度与我国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就在先权利查询的绝对理由审查的标准是与在先商标相同或几乎相同。
  2. 如果要比较的商标既包括文字部分又包括图形部分,土耳其专利商标局通常会在文字部分上给予更大的权重。这种做法是基于文字部分容易被潜在客户记住,并被用于呼叫相关商品/服务的假设。
  3. 如果在先商标在事先对绝对理由进行查询时不在土耳其专利商标局的数据库中,则土耳其专利商标局会进行绝对理由的重新审查。引入针对绝对理由的商标重新审查,以允许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在进行在先权利查询时,有相同/几乎相同的商标不在数据库中,如享有优先权或通过马德里指定的商标。
  4. 土耳其专利商标局在审查阶段,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实质审查。只有在第三方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相对理由的实质性审查。
 
  • 异议和上诉的审查
 
如果在第一次审查中没有发现驳回的理由,则该申请将在每月的《商标公报》上公告。第三方可以在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异议。如果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则该申请将在商标注册簿中注册,并在商标官方公报上公示。如果在第一次审查中全部或部分驳回了该申请,则申请人可以在2个月的时限内向专利商标局提出上诉。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审查有关上诉的申请。如果上诉被认为可以接受,则该申请将全部或部分在公报中公告,这意味着该申请可能会在异议之后进一步遭到驳回。
 
  1. 证明该商标被真实使用的证据
专利商标局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有关异议的意见。如果作为异议理由的商标在提出异议时自其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已注册至少五年,应申请人的要求,异议人应提交证据,证明他在提出申请之日或提出优先权的日期之前的五年内,在与异议有关的商品和服务上确实使用了其商标,或者有正当理由证明在那段时间没有使用其商标。异议人不提供上述证据的,异议将被驳回。如果证明作为异议理由的商标仅用于注册所涵盖的某些商品或服务,则异议只考虑对证明有效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审查。
 
  1. 异议审查
专利商标局设有一个单独的部门(异议部)。对该部门的决定不满意的任一方可以向专利商标局提起上诉。在异议和异议上诉程序中,专利商标局如果认为有必要,可鼓励双方当事人和解。
复审和评估部是专利商标局的最终决策机构。对该部门决定不满意的任一方可以在决定通知日起2个月内,向安卡拉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民事法院提起诉讼。
 
  • 注册
 
已提交无缺陷或已纠正缺陷的申请;已在公报中进行了审查和公告,没有异议或该异议最终被驳回;通过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遗失文件提交专利商标局,包括已支付注册费的证明将所有阶段已完成,应在注册簿中记录并在公报中公示。逾期未交纳商标注册费用,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向专利商标局提供支付信息的,将废止该申请。
根据土耳其6769工业产权法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在商标公告期满2个月内支付注册费,不支付的话将视为放弃,商标将无效。
 
  • 续展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十年。该期限可续展,每次十年。商标所有人需要在到期日前六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有关费用支付的信息也必须在同一时期内提交给专利商标局。如果在此期间内未提出申请或未将有关续展费用支付的信息提交给专利商标局,可以在到期日届满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但需支付额外费用。
 
  • 撤销
 
自商标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五年后,任何人可向专利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提出撤销不使用申请。
 
  • 无效宣告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向安卡拉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民事法院提起诉讼。
 
  • 商标维权
 
  1. 商标侵权行为
第29条
(1)下列行为应视为侵犯商标权:
a)未经商标所有人的同意,使用其商标;
b)未经商标所有人的同意,假冒使用商标或易混淆的相似商标;
c)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假冒使用商标或易混淆的相似商标,以不同形式出售,分销,投放市场,以商业目的占有,进出口商品,或提供与此产品相关的合同;
ç)未经许可将商标所有人通过许可授予的权利扩大或转让给第三方。
(2)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用作侵权诉讼中的抗辩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在确定与使用有关的五年期限时,应考虑到诉讼程序的日期。
 
  1. 与商标侵权有关的刑事规定
第30条
(1)任何人生产或提供服务,投放市场或销售,进口或出口,出于商业目的而购买,拥有,运输或存储,同时通过引述或造成混淆的方式侵犯商标权的,应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最高两万天的司法罚款。
(2)任何人未经授权擅自将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明商标保护的标志摘除的,应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五千天以下的司法罚款。
(3)任何人未经授权通过转让,许可或质押擅自处分他人拥有的商标权的,应判处两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千天以下的司法罚款。
(4)如果本条规定所指的犯罪是由法人实体所为,则应采取其他具体的安全措施。
(5)因本条所述罪行判刑时,商标必须在土耳其注册。
(6)对本条所指罪行的调查和起诉可提出申诉。
(7)任何出售或在市场上销售假冒产品的人,提供有关其在何处获得这些产品的信息,从而有助于侦查生产者和扣押产品的,不得判处其刑罚。
 
  1. 侵犯工业产权的权利人可以提出的主张
第149条
(1)侵犯其工业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以下要求:
a)确定侵权的存在。
b)阻止可能的侵权。
c)停止侵权行为。
ç)纠正侵权并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
d)扣押侵权的产品或请求处罚,及专用于其生产的仪器(例如设备和机器),而不阻止生产除侵权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
e)授予根据(d)项扣押的产品,设备和机器的产权。
f)采取措施阻止侵权的持续发生,特别是要以侵权者承担费用,改变根据(d)项扣押的设备和机器等产品和工具的形状,以消除其商标或将其毁灭如果是为阻止工业产权侵权的必然选择。
g)如果有任何正当的理由或利益,则通过日报或其他方式或以通知有关各方的方式,以完全由对方或以总结的方式宣布最终判决的通告,由对方承担费用。
(2)如接受第一款(e)项规定的要求,应从赔偿额中扣除设备和机器的价值。如果该价值超过约定的补偿金额,则超出部分应由权利人支付给对方。
(3)如果接受第一款(g)项中规定的要求,应在裁决中确定通告的形式和范围。除非在最终裁定后的三个月内要求,否则通告权将无效。
(4)不得要求赔偿地理标志和传统产品名称的精神损失。
 
  1. 赔偿
第150条
(1)构成侵犯工业产权行为的,有义务赔偿权利人的损失。
(2)工业产权受到侵犯的,由于构成权利主体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使用或者生产不当,造成工业产权声誉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或以这种方式生产的此类产品以不适当的方式提供或投放市场。
(3)权利人在提起与侵犯工业产权有关的赔偿的法律程序之前,为了确定证据,或如果已经开始进行赔偿的法律程序,为了确定损害赔偿金额,可以要求法院命令赔偿责任人向法院提交与工业产权使用有关的文件。
 
  1. 收入损失
第151条
(1)权利人遭受的损害包括实际损失和收入损失。
(2)收入损失,取决于遭受损失的权利人的选择,应根据以下评估方法之一进行计算:
a)如果他人工业产权的侵权不存在,则权利人可能获得的潜在收入。
b)他人侵犯工业产权获得的净收入。
c)侵犯工业产权人要支付的许可费,如果该人通过许可协议使用了该权利。
(3)计算收入损失,应特别考虑工业产权的经济重要性或在侵权诉讼中与工业产权有关的许可的数量,时间和类型以及侵犯的性质和规模等因素。
(4)计算收入损失,如果选择了第二款(a)或(b)项中指定的一种评估方法,并且如果法院得出结论,认为工业产权是对该产品需求的决定性因素,则法院应决定在计算收益时增加公平份额。
(5)侵犯专利权的,如果法院得出结论认为专利所有人没有履行本法规定使用专利的义务,则应根据第二款(c)项计算收入损失。
(6)侵犯地理标志或传统产品名称的,不得适用本条的规定。
 
  1. 诉讼程序
 
一审(原讼法庭)程序需时1至2年。任何一方如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须向区域上诉法院(RAC)提起,需时1至1.5年。如果任何一方对RAC的决定提出上诉,将需要1到2年的时间在最高上诉法院(SAC)审理。
 
在土耳其,商标撤销/无效宣告行动属于司法程序。如果双方当事人相同,法院通常允许在同一诉讼中撤销和/或无效宣告商标及其无效相关域名。在提出与多个争议有关的诉求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处理后,由法院自行决定在同一程序中处理这些争议或将这些争议分为一个或多个单独的程序。
 
法院通常会在一个程序中处理此类诉讼,很少使用自己的判断力来将其划分为多个独立的诉讼。但是,在一个程序中存在多个争议可能会有弊端,如(1)法官和/或法院指定的专家(如果有)可能会忽略某些证据和/或主张,(2)法官和/或法院指定的专家(如果有)可能倾向于决定至少一项有利于被告的主张。考虑到这些缺点,权利人可以分别提起两个诉讼:一个用于商标/域名的无效/撤销,另一个用于侵权。商标和域名无效/撤销的理由和证据几乎相同,而在侵权诉讼中它们将有所不同。但是,提起两个单独的诉讼而不是一个将增加成本。商标/域名的无效/撤销以及侵权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将大大降低成本。
 
土耳其的诉讼程序一般包括以下阶段:
  1. 提交诉讼申请,法官颁布临时禁令(如有必要);
  2. 法官就认为有必要的事项向专家(一般一人或三人)提出报告。专家一般由商标代理人、各产业专家、财务专家等组成;
  3. 法官完成初步审查,并通知当事人第一次听证。被告缴纳保证金,否则法官颁布临时禁令(如有必要);
  4. 专家就案件提交专家报告,该报告具有向法官提交初步意见的性质;
  5. 诉讼在4-6次听证会后下发判决书;
  6. 如果反对方提出上诉,那么将等待上诉法院首先审理该判决,然后再由最高决策机构最高法院审理。
 
专家一般由商标代理人、各产业专家、财务专家等组成。
 
中国企业在土耳其提交诉讼一般需要以下文件:
  1. 授权当地律师提交诉讼的委托书(公认证原件);
  2. 在中国及土耳其的使用证据(一般复印件即可)。
 
  1. 注意事项
 
  1. 在土耳其,法院通常裁定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注册期间给真正的商标权利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即使商标在真正的商标权利人的请求下被宣告无效。法院的这种解释和实操鼓励了恶意商标抢注人采取任何可能的手段去不计后果地干扰和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土耳其法院的惯例和漫长的诉讼程序有时可能会助长恶意商标抢注人的抢注行为。在土耳其,一些公司或个人试图通过滥用土耳其商标法和商标注册制度,从真正的商标权利人处获得不当利益。因此,为阻止此类抢注行为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商标权利人在进入土耳其市场之前进行商标申请和知识产权布局十分有必要。
 
  1. 除非在申索权或诉讼权明文规定/受预先通知约束的情况下,警告函在土耳其法律和诉讼制度中没有得到重视。商标所有人不需要在法庭上提起侵权诉讼之前先发一封警告函。
 
  1. 土耳其有处理域名争议的行政程序。com.tr域名可以基于其他权利(如商标、公司名称等)获得。如果注册域名的基础权利仍然有效,则行政程序的域名争议投诉将被驳回。因此,在商标无效程序中向法院请求撤销域名,无疑是明智的选择。
 
  1. 根据土耳其法律,在商标确权阶段,版权不能自动对抗商标权,但在中国的在先版权注册可以作为权利基础在土耳其提起诉讼。
 
我国企业出海时间短、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不足,遇到商标抢注和恶意投诉往往手足无措。我们希望通过对土耳其商标制度的介绍,为相关企业在海外特别是土耳其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经验借鉴。
 

<
>